課程名稱 |
服務學習三 STUDENT SERVICE EDUCATION(III) |
開課學期 |
99-1 |
授課對象 |
社會科學院 社會工作學系 |
授課教師 |
古允文 |
課號 |
SW1003 |
課程識別碼 |
310 0033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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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0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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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課地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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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總人數上限:50人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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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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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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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國立臺灣大學為養成學生負責、自律、勤勞、服務與互助合作之美德,特訂定服務學習課程施行辦法。學生於三年級修習服務學習(三),計一學期,每星期一小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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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目標 |
服務學習課程(三)係以與學系性質有關之專業性服務或學生社團之校外服務為原則,亦可由本小組提供一般性服務工作由各學系選擇。本校學生於申請校內各項獎學金及工讀時,服務學習課程成績列為審查條件之一。凡於申請前所完成之服務學習課程成績不通過者,不得申請;申請工讀而服務學習課程成績績優者,優先錄用。 |
課程要求 |
採方案的方式,參與鄰近社福團體或社區的服務工作。服務學習課程為必修,零學分,採通過或不通過之考評方式。不通過者,必須重修;全部通過者,始得畢業。學生修習服務學習課程而曠課達三分之一者,該學期成績以不通過評定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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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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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另約時間 備註: 依方案進行情形另行協調時間 |
指定閱讀 |
蕭新煌、王國明主編(2000)。台灣的社會福利運動。台北:巨流。 |
參考書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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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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